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二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5  点击: 23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校党委发展党员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现将第二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上课时间:2010年9月-11月(具体时间由各班自行安排)。

2、上课地点:由各班自行安排。

3、教学内容和参考师资:


序号

专 题 内 容

参考师资

1

《大学生的成长与中国共产党 》

张剑兴、阮文玲、陈 瑛、林 碧苍、徐品晶、王雄杰、林 文

2

《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的制度、组织纪律》

郑旺材、王东星、邢闽芳、陈 群、雷 辉

3

《共产党员的条件与要求及入党的程序》

黄光阳、陈益严、何 仕、林国平、杨毅、邓毓旺、林 林

4

《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唐瑞霖、许步国、张 真、余 明、关光福、王昆仑、陈孝慧、黄星榕

5

《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

 

许丽平、谭轶群、郑磊、阮文玲、肖 行

6

《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林建安、宋雪霞、邢建华


4、自学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讲话精神》、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闽工院委〔2010〕20号)内容见学校创先争优网页。

5、小组讨论内容

(1)小组讨论:作为一名发展对象如何结合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学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小组讨论:作为一名发展对象结合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如何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如何以实际行动融入海西建设。

6、观看录像内容: 学校党校提供。

7、考试时间:2010年11月3日

8、典型交流时间:2010年11月10日

9、结业时间:2010年11月17日

二、培训要求

1、主办单位指定一名班主任,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联系教师、借用教室、负责考勤、维护纪律、主持交流、上报材料等工作,班主任在开课一周前把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审批,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校党校上交学员实践活动总结、考勤表、建议结业名单、心得体会、读书笔记和试卷等材料。

2、每位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文化课学习与党校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准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班主任批准,学员如发现无故缺席二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一律取消党校学员资格,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交流环节要求学员事先围绕确定的交流主题做好准备,交流时积极发言。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

4、对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积极参加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关心时事政治,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考核优秀的学员,可推荐其为“优秀学员”评审对象,校党委党校将授予其荣誉称号。培训过程中,党小组集体协作精神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各项自学和讨论、社会实践有意义,小组学员未出现旷课、迟到,小组学员考核成绩未出现不及格、且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的党小组,校党校将授予“优秀党学习小组”荣誉称号。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