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4  点击: 166  
 

2012]  号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四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试行)》(闽工院委(2012)组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四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2014年两会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教材、录像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

四、培训师资

校领导机关部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师校外专家、学者。

五、培训方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和结业考试等相结合的形式。

六、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考试。

七、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11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分党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总支书记、分党校校长要指导拟定教学计划,科学设置教学内容,抓实教学管理,严肃考核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分党校应及时提交开班简讯、培训动态报道、培训计划总结、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包括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等材料。培训工作于11旬完成。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4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