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1  点击: 133  
 

各党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掌握党的有关基础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奋斗目标及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与理解,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二、培训内容

党的性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的组织和纪律,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员标准和入党常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等。教材以《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为主,由各单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领取,参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1修订版)。

三、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且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分组讨论、社会实践、自学等形式。

五、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党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各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各党请于开班前一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本单位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含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名单),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电子版发送校党校(zzb@fjut.edu.cn)存档,原则上应于4月中旬前完成培训工作。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