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大学生党员 “两学一做”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0  点击: 194  
 

各分党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根据部党组统一部署,决定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面向全国大学生党员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高校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内涵,以实际行动做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

  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部门所属高校)、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含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党员。计划培训200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与安排

  2016年3月25日至7月15日。其中,3月25日至5月25日为培训阶段,参训党员按照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参加培训学习;5月25日至7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培训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 www.uucps.edu.cn

  五、培训内容与考核

  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思想汇报、在线考试4个环节。

  1. 课程学习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设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报告、党的历史、先进典型、警示教育五大课程模块。学员须完成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 交流研讨

  培训期间,学员在网络培训班主任的组织下进行一次主题研讨。研讨可以依托培训平台在班级内开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下组织。本次培训将在网络党校论坛设立主题研讨区,学员可在论坛进行交流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 思想汇报

  培训后期,每位学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撰写一篇思想汇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交流。各班择优推荐1篇至大学生网络党校展示交流。

  4. 在线考试

  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核内容涵盖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结束后,由大学生网络党校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明”,计入相关档案,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管理与要求

  1.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托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各地各高校选派学生党员组班参加培训,以班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每班原则上不多于100人。学员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实名注册,登录后绑定发放的“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

  2.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培训负责人1名,各班设培训班主任1名、培训班长1名,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指导与监督,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全国大学生党员“两学一做”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回执表》(附件2)请于3月23日前传真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3.本次培训示范班经费由教育部统一划拨。

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努力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材、录像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

四、培训师资

校领导;机关部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师;校内外专家、学者。

五、培训方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结业考试。

七、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教学管理,严格培训考核环节。各二级党委书记、分党校校长要指导拟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分党校应及时提交开班简讯、培训动态报道、培训计划总结、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包括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等材料。培训工作于5月上旬完成。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