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点击: 143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闽工院委校[2017]7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发挥预备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师生和服务学校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培训侧重于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二、培训教材与学习内容

培训教材:《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试行),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

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1日—11月8日,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对象

预备党员。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观看视频、学员自学、交流讨论和典型发言形式。

五、培训管理

学员参加培训时,要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二级单位批准并提交给培训班班主任备案。学员听课考勤采取签到形式,凡缺勤一次以上(含一次)不予结业。培训期间的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各承办学院党委要协同校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承办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培训班开学式动员和结业式总结,并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选任培训班班干部;组织安排学员自学、分组讨论、典型发言;培训班结业建议名单汇总及完成学校党校交办的其他事务。

培训班小组长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策划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在活动结束后报送活动总结。

六、考核方式

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员的考勤占20%;课堂笔记、自学笔记占20%;考试占60%。考核成绩做为预备党员转正依据之一。

各二级单位党委于10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参加第二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名单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fjut.edu.cn)。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