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十七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9  点击: 139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闽工院委校[2017]8号

关于举办第四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相关规定,现决定举办第四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手续,熟悉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发展对象培训侧重学习了解发展党员程序与手续,熟悉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提升党性认识。

二、培训教材与学习内容

培训教材:《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试行),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

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五、培训形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结业考试。

七、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11月中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教学管理,严格培训考核环节。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分党校校长要指导拟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分党校应及时提交开班简讯、培训动态报道、培训计划和总结、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包括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等材料。培训工作于11月中旬前完成。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1010